因為電動車是我抗台中空污的重要政見,有不少人提到電動車相關的事,我一併說明, 1. 非電車停電動車專用停車位是否違規要修法開罰? 章魚分析:不必修法逕罰,你看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§7-2 「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,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,得逕行舉發:…」 「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。」 下次有車停電車格,拍照,給警局,他們不開單,就再上訴(請求一定之行政行為之訴訟)。不必費事修法,但我選上立委發張公文給交通部就解決了,不要再給人家放三角錐在車上了。 2.社區拒絕住戶設立充電樁怎辦? 章魚分析:目前公寓大廈管理修例§6 I iv 是這麼規定 「於維護、修繕專有部分、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,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,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。」這一條加上 「…同意後為之。但電動車充電,再生能源設備等環境友善設施之設置管委會不得拒絕。」就可解決,這就得修法但該不是太大問題要有人去推。 #土木技師工程法律財經專業 #立委候選人張渝江章魚哥 #西屯區南屯區 #台中第四選區 我們捐款來註記這次選舉,2020民眾黨國會黨團,你的事就是我們的事,捐款連結 https://epec.work/fp1 #ResetTaiwan #台灣民眾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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