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學人報導台灣通姦罪與大法官將作出的解釋
經濟學人報導台灣通姦罪與大法官將作出的解釋
我較少對性別與感情作出看法,倒是這些議題如果和經濟學扯上關係,其實也不難有客觀理性的見解,通姦罪是一,安樂死的合法化也是其一,我過段時間會對安樂死作較多的著墨。
經濟學人的報導很有趣他是說,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合法同性婚的國家,領導人也有二任是女的很先進,但除回教國家外,「先進」國家通姦罪只剩台灣還在,倒底通姦(這實在是很難聽的字眼)錯在那?該用「抓起來關」來處理它?
台灣的刑法實體與程序在這議題上很特別,一方對通姦的他方和相姦的對象可起訴,但可撤回對配偶訴訟留著對相姦對象告到底。不少是撤回對老公告訴,留著對小三的告訴,最後小三被定罪,這讓大多是男性為主的刑事案例在通姦的議題上,有女男比例差不多的性別比例,最後通姦罪變成離婚的武器,這在人權國家的立場來說很不堪,因為不論是小三或非小三,這都是人權的傾斜或瑕疵。
從經濟學上來說,這些無謂(?!)的爭執帶不來家庭和諧或共榮的結果,就是不利經濟運作與發展,這和安樂死有同樣的問題,可以死的人少去龐大的醫療資源浪費也免去當事人無盡的痛苦,但台灣人放不開手,對安樂死是,對通姦也是。
再過幾天就要公佈大法官對通姦罪是否合憲的解釋了,你/妳預測結果會如何?
Taiwan’s courts may decriminalise adultery https://econ.st/2zVoZj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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